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 (記者 王文嫣 楊翔菲)為更好保障電力安全穩定供應,推動新能源加快發展和能源綠色低碳轉型,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與國家能源局聯合發布《關于建立煤電容量電價機制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決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建立煤電容量電價機制,對煤電實行兩部制電價政策。
《通知》提出,為適應煤電向基礎保障性和系統調節性電源并重轉型的新形勢,決定將現行煤電單一制電價調整為兩部制電價。其中,電量電價通過市場化方式形成,容量電價水平根據煤電轉型進度等實際情況逐步調整,充分體現煤電對電力系統的支撐調節價值,更好保障電力系統安全運行,為承載更大規模的新能源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通知》明確政策實施范圍、容量電價水平、容量電費分攤機制、容量電費考核機制。綜合考慮各地電力系統需要、煤電功能轉型情況等因素,2024-2025年,多數地方通過容量電價回收固定成本的比例為30%左右即每年每千瓦100元,部分煤電功能轉型較快的地方適當高一些;2026年起,各地通過容量電價回收固定成本的比例提升至不低于50%,即每年每千瓦165元。
國家能源集團經濟技術研究院專家柴瑋稱,該政策對于我國保障能源安全、推進低碳轉型,以及構建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具有深遠影響和重要意義。具體來看包括五大亮點:第一,以煤電起步,逐步建立發電側容量電價機制;第二,兼顧當前和長遠,合理確定容量電價水平;第三,體現容量價值,容量電費由全體工商業用戶承擔;第四,涵蓋范圍全面,煤電容量電價同樣適用于跨省跨區煤電機組;第五,建立考核機制,保障煤電容量電價實施效果。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此次建立容量電價機制采取了明確預期、逐步提高的方式,既釋放清晰明確的信號,穩定煤電行業預期、為企業吃下“定心丸”,又有利于凝聚各方共識,確保機制平穩實施。
業內人士表示,建立煤電容量電價機制,在穩定煤電行業預期、保障電力系統安全運行、促進新能源加快發展的同時,對于終端用戶用電成本的影響,無論是從短期還是從長期看,都是積極正面的。短期看,對終端用戶用電成本的影響總體較小;長期看,建立煤電容量電價機制,首次實現對煤電這一主力電源品種電能量價值和容量價值的區分,可有力推動構建多層次電力市場體系,引導煤電、新能源等市場參與者各展所長、各盡所能、充分競爭,全面優化電力資源配置,提升整個電力系統的經濟性,從而對降低終端用戶的用電成本也是有好處的。
此前,四川省發展改革委官網發布《關于建立煤電機組容量補償機制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提出適時推進省內未按規定配置儲能的風電、光伏等不具備調節性能電源購買煤電機組容量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