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 據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9月28日消息,為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穩步推進兒童友好城市建設,上海市發展和改革為發布關于印發《上海市推進兒童友好城市建設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方案提出,要加大“托幼一體化”建設力度和普惠性托育服務發展,到2025年開設托班的幼兒園數占幼兒園總數的比重不低于85%,普惠性托位占比超過60%。支持有條件的用人單位為職工提供托育服務。
通知原文如下:
關于印發《上海市推進兒童友好城市建設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各有關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上海市推進兒童友好城市建設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予以印發,請各區、各有關單位結合職責分工,認真落實各項任務舉措。
特此通知。
上海市推進兒童友好城市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
(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3年9月14日
方案原文如下:
上海市推進兒童友好城市建設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
兒童友好城市建設是人民城市重要理念的生動實踐,是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標識,也是高品質生活的應有之義。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穩步推進兒童友好城市建設,根據《上海市兒童友好城市建設實施方案》(滬府辦發〔2022〕17號),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構建兒童友好政策制度
行動目標:加強兒童工作“一盤棋”意識,構建更加完備的兒童友好政策制度體系,凝聚多方力量,推動兒童友好理念融入社會經濟發展和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全過程。
1.強化兒童優先發展規劃引領
(1)推進兒童友好城市建設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體系,在教育、衛生、民政、體育、公園綠地、城市治理、一江一河、婦女兒童、青少年發展等專項規劃和各區區域規劃中充分考慮兒童需求。
(2)推進兒童友好理念融入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完善城市功能布局,切實保障兒童服務設施用地需求。
(3)在城市發展重大規劃、政策、項目決策中引入兒童影響評價,探索建立兒童優先評估機制。
(4)組織開展兒童友好城市建設前瞻性研究,謀劃儲備并推進實施一批重大項目。
2.完善建設標準指引
(5)研究制定兒童友好社區、學校、醫院、商場等領域標準規范、導則指引。
(6)落實《上海市公園城市規劃建設導則》《上海市慢行交通規劃設計導則》《上海市“15分鐘社區生活圈”行動工作導引》等文件,結合兒童友好城市建設要求和實施評估情況,持續優化完善標準指引。
(7)鼓勵各區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兒童友好城區建設規劃導則。
3.強化兒童相關法治保障
(8)加強地方性法規建設,推進家庭教育、校外實踐教育、體育發展等領域立法工作。
(9)加大《上海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上海市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條例》《上海市學前教育和托育服務條例》《上海市無障礙環境建設條例》等法規的宣傳普及力度。
4.推動兒童參與公共事務
(10)圍繞垃圾分類、城市微更新等領域,廣泛開展兒童社會實踐活動。
(11)拓寬兒童參與渠道與方式,用好人民建議征集、基層立法聯系點、紅領巾理事會等平臺,擴大兒童參與的覆蓋面和代表性。
(12)構建兒童建言引導、征集、反饋、宣傳一體的長效參與機制,加強兒童參與的制度性和政策性保障。
5.鼓勵社會力量參與
(13)支持和鼓勵各類社會組織和市場主體參與兒童活動場所設施建設、服務項目開發供給。
(14)培育壯大為兒童服務的專業社會組織、專業社會工作者、志愿者隊伍等社會力量,打造有影響力的服務品牌。
(15)加強少先隊校外輔導員配置,到2025年全市學校少先隊組織或校外少先隊組織中平均每個大隊、每兩個中隊至少有1名校外輔導員。
(16)鼓勵社會資本、公益基金參與兒童友好城市建設。
(17)大力發展兒童公益慈善事業。
(18)推進兒童友好智庫平臺建設。
二、完善兒童友好服務體系
行動目標:推進公共服務優質均衡發展,著力提升托育教育、健康醫療、文體科普等“硬設施”品質和“軟服務”水平,努力滿足廣大兒童及其家庭多樣化、多層次服務需求。
6.高質量推進幼有善育
(19)加大“托幼一體化”建設力度和普惠性托育服務發展,到2025年開設托班的幼兒園數占幼兒園總數的比重不低于85%,普惠性托位占比超過60%。支持有條件的用人單位為職工提供托育服務。
(20)全面推進社區托育“寶寶屋”建設,實現街鎮覆蓋率不低于85%。
(21)優化學前教育資源配套布局,更新設施設備,提升保教隊伍專業水平,全面建設高質量幼兒園。
(22)完善托育服務綜合監管體系,加強學前教育質量評估監測和辦園行為督導。
7.促進基礎教育優質均衡發展
(23)研究編制兒童友好學校建設實施方案,到2025年全市建設100所兒童友好學校。
(24)辦好每一所家門口學校,建設一批示范性學區集團和新優質學校,推動義務教育優質均衡區的比例達到全國領先水平。
(25)落實“雙減”政策,深化義務教育課程教學改革,提升教育教學質量,加強教考一致的教育教學管理。
(26)持續推動創新創造教育發展,鼓勵學校結合區域特色和已有基礎,探索實施注重創造力培育的綜合課程。
(27)實施義務教育課后服務,提高課后服務質量、保障服務時間,推動體育、科普、文化等領域優秀工作者參與課后服務。
(28)推動特殊教育優質融合發展,加強特殊教育資源建設,“一人一案”做好殘疾兒童入學安置。
8.服務兒童看病就醫和醫療保障
(29)研究編制兒童友好醫院建設指引,到2025年建設300所兒童友好醫院。
(30)依托五大兒科醫聯體,加大上級醫院對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支撐,推動醫聯體上級醫院適宜科室專家下沉社區。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依托四大區域中醫醫聯體和專科專病聯盟建設,提升各級醫療機構兒童專病專科中醫藥服務能力。
(31)持續推進社區醫生兒科診療和兒童保健能力培訓,強化兒童健康人才隊伍建設。
(32)加大對慢性重病兒童和罕見病兒童的醫療救治力度,強化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少兒住院互助基金等制度綜合保障功能的有效銜接。
(33)對符合一定條件的兒童參加城鄉居民醫保和少兒住院互助基金,個人繳費部分進行全額資助。
9.呵護兒童身心健康和早期發展
(34)加大出生缺陷綜合防治力度,提高生育醫療費補貼標準,擴大新生兒疾病篩查范圍。穩步提高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標準,全面開展0-6歲兒童孤獨癥篩查干預服務等醫療保健管理服務。
(35)加強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兒童早期發展基地建設,完善兒童早期發展服務網絡,實施基層兒童早期發展項目。
(36)持續推進近視綜合防控和口腔健康服務,宣傳普及近視、肥胖、齲齒、脊柱彎曲異常等預防知識。
(37)加強兒童戶外體育活動,保障幼兒每天在園2小時戶外活動,中小學生每天校內、校外各1小時體育運動時間。推動具備條件的學校體育場地在節假日、寒暑假等向社會有序開放。健全運動傷害防范處理機制和保險保障機制。
(38)舉辦兒童體育冬夏令營、周末營,推動幼兒體育、親子運動、戶外體育發展,優化完善學校、家庭、社區相結合的兒童體育賽事活動網絡。
(39)根據兒童年齡特點,提供更為安全放心、質量可靠、營養均衡的學校學生餐。
(40)建立健全兒童心理健康問題的預防、評估、干預和轉介機制,強化心理健康教育和生命教育,加強學生情緒干預和家庭教育指導。增加公益性心理咨詢服務,進一步提升962525上海市心理熱線服務能力和質量。到2025年實現中小學校心理健康輔導室、心理健康教育專兼職教師配置全覆蓋。
10.豐富校外活動資源
(41)推動公共文化設施以及有條件的公共體育設施、游覽參觀點等向兒童免費或低收費開放。
(42)推進建設市青少年科創體驗中心,研究建設中國福利會少年宮新宮。
(43)加強兒童美育工作,辦好“社會大美育”課堂,持續推出適合兒童的藝術普及教育活動,鼓勵博物館、公共圖書館、美術館等開展兒童專題展覽和導賞活動。
(44)加強兒童閱讀服務,優化各級公共圖書館兒童閱讀環境,提高兒童閱讀推廣服務水平,持續辦好上海書展、上海國際童書展等活動。
(45)建設市級綜合性勞動教育實踐基地,形成市、區、街鎮立體化勞動實踐基地網絡。依托本市涉農區資源,推動開展兒童鄉村研學、體驗等活動。
(46)引導科普場館、科普基地、青少年科學創新實踐工作站等定期開展兒童探究實踐活動。推動高校、科研院所、高新科技企業園區積極申報建設學生(青少年)科創教育基地。
(47)持續辦好“愛心暑(寒)托班”,每年開辦不少于500個愛心暑托班、不少于100個愛心寒托班。
三、加強兒童友好權利保障
行動目標:扎實推動兒童福利事業發展,建立健全兒童關愛和服務保護平臺機構,加強分類保障、精準施策,穩步提高兒童權利保障水平,讓每個孩子都能感受到城市的溫度。
11.健全兒童關愛服務體系
(48)強化市、區、街鎮、居村協同聯動,加快推進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建設,到2025年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規范達標率達到100%。
(49)加強基層兒童督導員和兒童主任隊伍建設,推進兒童福利社會工作者專業隊伍發展,到2025年全市持證兒童福利社會工作者達到500名以上。
12.加強困境兒童分類保障
(50)做好困境兒童的發現報告、應急處置、評估幫扶、監護干預、護送轉接和分類保障工作,加強困境兒童精準幫扶和個案干預。
(51)落實困境兒童保障政策,穩步提高困境兒童基本生活保障標準。
(52)拓展困境兒童精神慰藉和家庭支持服務,推進困境家庭兒童文化福利補貼全覆蓋。
13.做好孤棄兒童保障工作
(53)持續加強兒童福利機構建設,提高機構孤兒“養教康一體化”服務水平。
(54)加強社會散居孤兒關愛保障力度,切實落實基本生活、醫療康復、教育、住房等保障政策,促進孤兒身心健康成長。
14.提升殘疾兒童康復服務
(55)落實國家和本市殘疾預防行動計劃,不斷提高兒童殘疾風險的綜合防控能力。
(56)細化基本公共服務項目相關標準,落實“陽光寶寶卡”政策,研究推動殘疾兒童康復救助補貼范圍和標準調整。
(57)依托市特殊兒童康復中心,為殘疾兒童提供以教育康復為主、醫教結合為特色的全面康復服務。支持社會力量舉辦兒童康復機構。
四、推進兒童友好空間建設
行動目標:加快推進公共空間和服務設施適兒化改造,合理增補兒童校外活動場所和游憩設施,著力提升空間設施品質,打造一批“讓孩子們跑起來”的活動空間。
15.系統推進適兒化改造
(58)加強教育、醫療衛生、兒童福利、圖書閱覽、展示與藝術表演、體育、商業等服務設施的適兒化改造,強化兒童活動場所環境安全防護,推進無障礙設施建設,落實通風、照明、降噪等管理要求。
(59)加強公共場所母嬰室、第三衛生間嬰幼兒護理設施等母嬰設施標準化規范化建設,提升管理服務水平,探索建立星級評定機制。
(60)復制推廣浦東新區“童悅空間”為民辦實事經驗做法,鼓勵各區系統開展公共空間和服務設施適兒化改造。
16.提升兒童出行體驗
(61)重點聚焦幼兒園、中小學、兒童校外活動場所等周邊道路,科學合理建設機動車停車位和慢行交通系統,加強交通穩靜化設計,完善標志標線,加強機動車和非機動車管理,打造連續安全的兒童步行、過街、騎行環境。
(62)加快建設城鄉綠道網絡,完善綠道服務設施,拓展適宜兒童及其家庭的慢行空間。
(63)加強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培養兒童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的良好習慣。
17.建設“一江一河”兒童友好濱水空間
(64)研究制定“一江一河”兒童友好空間建設指導意見,推進空間建設、設施改造、綠化提升、游線設計,分區段打造各具特色的兒童友好空間。
(65)沿岸布局一批重點項目,有序推進兒童樂園、體育公園、文博場館建設。
(66)完善水岸匯、望江驛等沿岸服務驛站服務功能,為兒童及其家庭提供休憩空間和便民服務設施。
18.推進公園綠地兒童友好空間建設
(67)規劃建設50座兒童友好公園,推動自然生態教育資源與兒童科普、藝術教育深度融合。
(68)推進公園綠地增設兒童活動空間設施,口袋公園優先配置兒童活動場地,3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園綠地優先滿足兒童活動需求,郊野公園結合生態體驗和自然教育等特色,配置休閑游步道、自行車道、自然體驗點、科普研學館等游憩設施。
(69)推進“美麗街區”建設以及單位附屬公共空間開放共享,因地制宜增設兒童游憩空間和活動設施。
(70)推進體育公園兒童活動設施全覆蓋,科學配置適合不同年齡段兒童的體育活動器材。
19.提升兒童友好社區功能
(71)推動功能復合的服務綜合體和嵌入式的家門口服務點建設,鞏固“一中心多站點”兒童服務網絡,優化兒童服務中心、兒童之家功能布局,規范和完善兒童活動場所的管理機制,提高場所的利用率和服務水平。
(72)豐富公共文化資源供給,推動更多適合兒童的公共文化服務下沉基層。推進“15分鐘少先隊幸福圈”建設,完善兒童就近就便參與社會實踐功能。
(73)依托社區公共綠地、社區活動室、健身苑點等,建設全齡包容、特色有趣的兒童活動場地。
五、優化兒童友好發展環境
行動目標:加強家庭、學校、社會、網絡、政府、司法兒童保護,不斷滿足當代兒童多元精神文化需求,營造更加和諧友好、健康文明、開放包容的兒童發展環境。
20.加強家庭家教家風建設
(74)深入實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常態化開展尋找“最美家庭”活動,廣泛開展好家風宣傳活動。
(75)構建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育人體系,加強家庭教育指導主陣地建設,豐富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形式,擴大公益普惠的家庭教育指導服務供給,進一步引導家長樹立科學育兒觀念。
21.培養健康向上的精神文化
(76)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用好各類愛國主義教育基地,深入開展共青團、少先隊實踐教育活動。重視儀式教育,常態化開展“國旗下成長”少年兒童升國旗暨愛國宣講主題活動。
(77)引導鼓勵在滬文化藝術單位出品一批高水準的原創兒童繪本、文學、影視以及舞臺藝術作品。
(78)組織開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和民間藝術進校園活動,引導兒童傳承和發揚紅色文化、海派文化、江南文化。
22.持續凈化網絡環境
(79)推進網絡綜合治理體系建設和凈網系列專項行動,及時發現處置危害兒童身心健康的不良信息,凈化兒童上網環境。嚴厲打擊侵害兒童以及利用兒童實施的網絡犯罪。
(80)聚焦網絡直播、網絡游戲,實施防沉迷系統等限制及保護措施。探索研究網絡文化產品分級機制,督促堵塞兒童網絡保護漏洞。
(81)提高兒童文明用網、安全用網意識和能力,幫助兒童樹立正確的網絡文明觀。
23.提升政務服務數字化水平
(82)聚焦兒童及家庭常態化的服務需求,優化辦事流程,推進兒童出生、入托入園入學等服務事項“一站式”服務和全程網辦。
(83)建設完善“隨申辦”兒童專區,加強相關政策服務集成力度。
(84)推進特殊兒童信息專題庫建設,實現更多兒童福利保障“免申即享”。
24.加強兒童安全防護
(85)推動法治教育、安全教育、自護教育進課程、進課堂,提升安全教育的系統化與科學化水平,推廣“開學第一課”法治宣傳進校園活動。在中小學和幼兒園持續開展校園安全、社會安全、網絡安全等安全知識、技能教育及實踐體驗活動。加強學校、家庭、社區聯動,開展假期安全教育提示。
(86)深入推進平安校園建設,健全學校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加強學生欺凌防控工作。推進校園周邊安全巡邏、安全檢查及環境專項整治行動。
(87)加強兒童食品、用品、藥品等安全監管,到2025年抽檢合格率達到90%以上。
(88)建立健全兒童意外傷害監測系統和報告制度,加強兒童意外傷害預防培訓工作。加強生態環境監測評估,進一步提高兒童經常活動場所周邊的環境質量。
(89)開展未成年人法治宣傳教育,加強校外法治教育陣地建設,實施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分級干預機制。
(90)預防和懲治針對兒童的違法犯罪活動,嚴厲打擊拐賣兒童等犯罪行為。
六、加強實施保障
行動目標:健全條塊聯動、多部門協同工作機制,強化市級政策供給、要素投入保障,鼓勵各區創新實踐、先行先試,形成全市推進兒童友好城市建設合力。
25.強化市區聯動建設
(91)各區履行建設主體責任,年內建立區級統籌協調機制,明確牽頭部門,在政策協調、資金投入、項目實施等方面形成合力。根據本行動方案,結合實際制定行動計劃,形成年度工作任務和項目建設清單,滾動實施一批兒童和家庭關注度高的民心實事項目。
(92)市級部門做好統籌協調,加強對各區的業務指導和政策賦能,引導各區先行先試、探索創新,將兒童友好理念與區域發展深度融合,夯實基層建設基礎,形成具有區域特點的兒童友好城區品牌,到2025年底全市打造3-5個兒童友好先行實踐區、形成一批兒童友好特色實踐點。
26.加大資源要素保障
(93)市區財政部門做好財力保障工作,統籌利用現有資金渠道,將兒童友好城市建設相關經費列入年度預算,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投入保障機制。
(94)將兒童服務設施涉及的相關用地納入國土空間規劃,優先安排年度用地計劃,農用地轉用指標、新增用地指標分配適當傾斜。
(95)引導各區根據適齡人口規模、變化趨勢,優化公共資源配置。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先行實踐區建設。
27.廣泛開展宣傳交流
(96)組織開展兒童友好城市標識、宣傳標語等征集活動,形成統一、鮮明的城市品牌形象,向全社會生動展示上海兒童友好城市建設理念。各有關部門、各區政府及時梳理總結典型案例、經驗做法,宣傳推廣工作成效、展現特色亮點,相關材料及時報送市領導小組辦公室。
(97)在國際兒童節、世界兒童日,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展示活動。定期舉辦“為了孩子”國際論壇、“國際兒童友好城市少年兒童文化交流”等活動,推進“世界城市日”等在滬國際綜合性活動增設兒童友好議題和成果展示,促進國際交流,提升上海兒童友好城市品牌影響力。
28.完善監測評估應用
(98)加強市、區、街鎮兒童人口變動情況監測,研究構建評估指標體系,加強監測結果分析應用。依托婦女兒童發展規劃及監測評價指標體系,采用客觀指標和主觀評價相結合的方式,對本市兒童發展情況實施年度監測。
(99)各區、各部門對照本行動方案,開展自查自評,年底前形成評估報告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
兒童友好城市建設是一項長期性、系統性工程,市級部門要加強調查研究,做好政策供給,各區要發揮好建設主體責任作用,久久為功、扎實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