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證協正就修改《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網下投資者管理規則》向行業征求意見。此次規則進行多處修改。其中,新增一條稱:網下機構投資者應當設置首發證券風險績效考核指標,對報價的客觀性、審慎性進行回溯驗證,對于上市公司上市當年及之后第二年被實施風險警示、股票終止上市或者經營業績較上市前一年發生大幅下滑、首發證券暫緩發行、自身不當報價行為引發負面輿情、被投訴或舉報等情況,納入對定價小組成員的績效薪酬遞延支付或者回退機制,并定期向中證協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