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一省開展省聯社“銀行化”改制。
日前,遼寧省聯社在《遼寧日報》上公告稱,沈陽農商銀行聯合遼寧省內30家農信聯社,組建遼寧省農商銀行,同意成立并授權相關籌建工作小組專職專責推進組建遼寧省農商銀行具體工作。這意味著,遼寧農信系統的銀行化改革任務即將完成。
就在幾日前,河南省明確公開了該省此輪農信社改革方案:將通過組建河南農商聯合銀行,自上而下理順股權結構,完善公司治理,推進系統重塑,提升全省農信社體系健康度。目前,河南農信社改革方案也獲得了銀保監會批復,而在今年4月,浙江也剛剛完成深化農信社改革。
根據上述公告,包括北票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北鎮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在內的30家農信聯社將與沈陽農商行組建遼寧省農商行。與此同時,專門成立的籌建工作小組的具體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聘請中介機構開展清產核資和資產評估、處置凈資產等工作,以及辦理遼寧省農商行組建相關的其他事項。
公告稱,沈陽農商行原股東股份、30家農信聯社原社員股金按照市場化、法治化等原則處置。沈陽農商行及30家農信聯社所有債權和債務由組建后的遼寧省農商行承接。沈陽農商行及30家農信聯社自清產核資基準日至遼寧省農商行開業期間(即2022年9月30日至開業日)的經營損益,由成立后的遼寧省農商行全體股東共同享有和承擔。
據悉,上述參與組建遼寧省農商行的機構已分別完成內部公司治理程序,審議過了相關事項并形成決議。
官網顯示,遼寧省聯社管理體制歷經多次變化,管理機構幾經更迭,2005年7月正式掛牌成立。截至今年1月,該機構下轄沈陽、大連2家市級農商行、28家縣級農商行、30家縣級信用社。
數據顯示,截至2021年末,遼寧省聯社各項存款突破7000億元,貸款當年新增累放460億元,單戶授信1000萬元以下普惠小微貸款41195戶,余額559.1億元。
事實上,今年在遼寧農信系統內還對多家下轄機構進行了風險處置。7月3日,遼寧省聯社在官網發布兩則公告顯示,遼陽農商行及遼寧太子河村鎮銀行的網點、人員、存款由沈陽農商行承接,而該承接行也是近日參與成立省級農商行的一員。
今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加快農村信用社改革,完善省(自治區)農村信用社聯合社治理機制,穩妥化解風險。而在遼寧此次新設農商行之前,浙江、河南已經先后通過組建農商聯合銀行的方式進行改革。此前,有分析人士對券商中國記者表示,省聯社本身為過渡階段的非市場化產物,最終改制為銀行化是趨勢。
據11月23日《河南日報》刊發的報道,河南省農信社改革方案已獲得銀保監會批復,河南將通過組建河南農商聯合銀行,自上而下理順股權結構,完善公司治理,推進系統重塑,提升該省農信社體系健康度。
對于河南農信社改革的方案,該省時任負責人曾對媒體表示:“我們認為組建農商聯合銀行是符合河南省農信社實際的一個合適選擇,提出了組建河南農商聯合銀行為目標的改革方案。”
今年4月,浙江成為正式落地全國深化農信社改革的“第一單”,與河南采用的方案類似的是,浙江銀保監局同意浙江農商聯合銀行開業,核準其注冊資本為50.25億元。
作為上一輪農信社改革的產物,省聯社曾肩負著對轄內農信社承擔管理、指導、協調、服務職能。不過,隨著農信社改革的進一步深化,加之部分地區省聯社出現的腐敗嚴重等問題,省聯社本身也成為了被改革的部分。
券商中國記者梳理發現,在上年度各省陸續出爐的“十四五”金融發展規劃中,至少有12省談及深化農信體系改革。其中,江西省提出“爭取省聯社改革列入全國試點”,陜西省提出“積極爭取國家批準我省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安徽省提出“爭取我省農信社率先進入國家改革試點”。
此外,不少省份也在“十四五”金融規劃中公開了后續各省的農信改革方向,例如,廣東省提出,將支持符合條件的農商行擴大經營自主權,推動省農信聯社管理體制改革;陜西省則表示,支持有條件、有意愿的市(區)通過城區農商行、農信社合并等方式組建市級農商行。
2021年10月,銀保監會辦公廳主任、新聞發言人王朝弟在國新辦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銀保監會將按照堅守農信服務“三農”的初心,把提高農信系統整體的發展能力作為改革的基礎,把深化省聯社改革與提高農信系統的風險防控能力作為重點,按照因地制宜、“一省一策”的原則,在充分考慮東、中、西部不同地區差異性的同時,為鄉村振興和共同富裕提供堅強的金融支撐。
“支持各省(區)從自身實際出發,制定切實可行的農信社改革方案。”王朝弟彼時表示,絕大部分省份已經上報了深化農信社改革方案,“我們想通過改革,能夠切實讓省聯社成為一個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規范的現代化金融企業”。
校對:王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