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呼萬喚始出來,備受關注的個人養老金稅收優惠政策終于出爐。
9月26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其中一項重要議程就是確定了對個人養老金予以稅收優惠,對繳費者按每年12000元的限額予以稅前扣除,投資收益暫不征稅,領取收入的實際稅負由7.5%降為3%,我國個人養老金稅收優惠政策正式出臺。
稅收優惠是個人養老金制度的關鍵配套政策,其明確落地也意味著個人養老金制度已漸行漸近。作為個人養老金的重要投資方向,各家公募基金摩拳擦掌、積極備戰,從系統、產品、團隊、投教等多個方面迎接個人養老金投資公募基金的歷史性機遇。
稅優政策包含四大要點
海富通基金首席年金專家李連仁認為,此次出臺的個人養老金稅收優惠政策,有四個重點值得關注:
第一,明確了EET模式。養老金有三個典型階段,繳費、投資、領取,這三個階段是否征稅(E就是免稅、T就是征稅),就可以衍生出不同的養老金稅收政策模式。我國個人養老金采取的EET模式,即繳費時予以稅前扣除,投資收益不征稅,領取時征稅,與企業年金一致,都體現出在繳費和投資階段對個人的讓利。
第二,領取稅率低。領取收入的實際稅負降低到3%,這是稅收政策最大的讓利。對比2018年開始試點的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領取時實際稅率為7.5%,可以看到3%的領取稅率比試點時還要低,也明顯比企業年金優惠,體現了國家鼓勵個人積極參加養老金的明確導向。
第三,繳費金額合理。個人養老金的稅收優惠上限目前為每年12000元,根據企業年金公開數據推算,企業年金人均每年繳費金額在2012年為5750元,到2021年才達到11722元。除去單位繳費部分,企業年金中個人繳費的金額平均每年不足4000元,對比下來,個人養老金目前12000元的繳費上限還是比較合理的。
第四,確定稅優的有效實施時點。國常會明確,個人養老金政策實施追溯到今年1月1日,這意味著今年個人養老金業務就可能正式推出,養老保障三支柱體系將基本成形。
“本次稅收優惠的力度超出市場預期,充分體現了讓利于民的政策思路。隨著政策實際落地,預計將推動個人養老金體系實現又快又好的發展,進一步夯實全社會養老儲蓄的總儲備,積極應對好我國人口老齡化的挑戰。” 南方基金FOF投資部總經理李文良總結表示。
此次國常會確定了個人養老金稅收安排的基本要求,匯添富基金認為,稅收安排決定了個人養老金制度能否激發公眾參與個人養老金的積極性,關系到個人養老金制度是否具有長期健康發展的生命力,對于個人養老金的落地和發展有著重要意義。
個人養老金業務已進入系統測試階段
作為個人養老金的重要投資方向,公募基金行業早在2018年就開始為個人養老金的投資進行了積極的探索,首批養老目標FOF經歷近四年的實踐運作,也積累起了豐富的產品設計、投資管理、風險控制、渠道維護、客戶體驗優化等全方位的經驗。而據多家基金公司透露,近來,基金公司備戰個人養老金業務已經進入系統測試階段。
華安基金表示,公司在今年7月初完成了2.0版本的個人養老金接口規范的測試工作,后續在8月初,中登公司發布了新的《3.0版個人養老金業務接口規范》,公司進行了相應的系統修改,目前已支持該版最新規范,正在和合作伙伴就3.0版最新技術規范緊鑼密鼓地測試中。
廣發基金養老金融業務相關負責人也表示,目前廣發基金正在進行3.0版本的系統對接和測試工作。9月以來,中登公司基于3.0新接口重新安排聯測工作,廣發基金參與其中。在他看來,個人養老金投資基金業務復雜度高、參與主體多,因而要求各參與機構在系統對接及聯測環節能夠有序推進、密切配合,共同為個人養老金的基金投資打好基礎。
除了系統外,投研團隊的組建、養老產品的布局、投資者的教育和培養更是需要細水長流、久久為功,各大基金公司已經備戰多年。
據廣發基金介紹,公司早在2018年中就提出“構建主動投資能力為核心,著力解決方案”的戰略目標,其中解決方案的一項重要任務,就是通過發展養老FOF等金融工具,助力養老金融業務發展。自2018年首只養老FOF成立以來,截至目前,廣發基金已成立7只養老FOF產品,分別進行了風險梯度清晰、覆蓋養老群體廣泛、投資與變現均便捷的FOF產品線布局。
投研方面,華安基金打造了一套系統化FOF投資管理體系,一方面在配置策略和基金選擇方面分別進行深度研究,對于大類資產和風格資產進行了模塊化的研究與跟蹤;另一方面,在戰略配置角度優化了多資產的戰略配置方案,提高了養老目標基金對風險控制的管理要求,對組合收益和凈值波動進行了進一步的優化管理。
制度設計和產品設計仍有改善空間
當然,作為新興事物,個人養老金制度在發展普及過程中仍然存在一些痛點和難點,為了更好地推進個人養老金業務,多家基金公司也從制度設計、產品設計等多維度建言獻策。
李連仁提出,個人養老金如何覆蓋到尚未達到個人所得稅起征點的人群,是決定個人養老金能否廣覆蓋的關鍵所在。這部分人在扣除5000元個稅起征點和可能的專項附加扣除金額后,實際無需再繳納個人所得稅,沒有稅收激勵就會影響他們的參加意愿。
對此,華安基金也表達了類似的擔憂,其建議,為了鼓勵低收入人群參與個人養老金投資,可以采取適度稅收補貼的方式。比如,針對個稅起征點以下的人群,每月繳納的個人養老金投資,國家或地方財政對其進行1%至2%的補貼,這將有利于帶動更多人群參與養老金投資。
此外,華安基金還從產品層面提出,現階段國內的養老目標基金更多是解決了投資者退休前的養老儲備一站式投資,但在產品的實際運作細節及退休后領取支付方式上仍有較多可以探討的方向:
一是建議養老目標基金將定期分紅納入產品設計,增強投資者的獲得體驗。養老理財產品在產品運作一定期限積累了安全墊后明確了分紅機制,養老目標基金在分紅機制上或許也可以做出更明確的設置安排,例如適度提高分紅比例,在積累一定安全墊后加大分紅收入的可預期性等,滿足投資者對穩定收益的訴求。
二是建議設立特殊情形下贖回機制。為滿足投資者應急流動性需求,目前試點的養老理財產品有必須出示重疾證明才可提前贖回及出示重疾證明或購房證明后才可提前贖回的產品,養老目標基金可以借鑒養老理財的做法探討設置特殊贖回機制的可行性,引導投資者放心投資。
三是增加退休后定期領取功能,為投資者提供更好的退休后生活水平保障。這可以在領用階段有效補充第一支柱和第二支柱養老金,真正意義覆蓋投資者養老儲備、投資、領用全流程。
責編:王璐璐
校對:王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