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中國金融四十人論壇與中國金融四十人研究院召開發布會,發布《明珠灣智能金融發展報告(2021)》。《報告》指出,要強化科技倫理治理,構建可持續的金融服務生態。發布會上,中國金融四十人論壇資深研究員、中國證監會原主席肖鋼表示,監管部門要把科技倫理的治理作為對金融機構監管的內容之一,加強對算法模型等的監管和執法。
《報告》指出,回顧2021年,我國數字經濟保持較快發展勢頭,人工智能技術取得新進展,智能金融推動數字經濟金融發展的作用更加凸顯,智能金融發展從數字化向智能化升級步伐加快。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來金融科技應用中的算法歧視、隱私侵犯、過度采集用戶數據等倫理問題不僅侵害了消費者權益,也擴散了金融風險,給金融監管帶來挑戰。
如何從技術、監管層面發力,更好實現金融科技與社會倫理間的平衡?對于證券時報記者的提問,肖鋼回應稱,倫理治理與金融監管緊密聯系,但又有所區別。倫理屬于“自律”范疇,而金融監管是依法進行的強制性外部監督管理活動,屬于“他律”范疇。
肖鋼指出,數據最大的價值在于運用,應鼓勵更多新型技術推廣,通過隱私計算、聯邦學習等技術的應用,在保障數據的共享和使用的同時,也可以維護數據安全并保護相關方隱私。
“從監管的政策上來講,監管部門要對市場主體提出倫理治理的要求,明確目標和原則。監管部門要把科技倫理的治理作為對金融機構監管的內容之一,并加強對算法模型等的監管和執法?!毙や撜J為,智能金融是一門交叉性學科,強化倫理治理還要推動包括自律組織、中介機構在內的其它市場主體參與,多方協同發力,共同推動金融科技發展與社會倫理治理。
《報告》也建議,加強基礎研究,探索新一代信息技術融合架構。加強對人工智能技術關鍵領域的支持力度,重點突破基礎理論、核心算法、關鍵設備等方面瓶頸;明確融合的技術架構和技術路線,深入探索數字科技操作系統的基本邏輯。
同時,強化科技倫理治理,構建可持續的金融服務生態?!秷蟾妗分赋?,明確數字經濟環境下的人工智能技術與金融融合的倫理風險;設置偏見控制機制,防止針對特定消費者群體的歧視性服務,追求服務提供的公平性;確保技術應用系統中使用數據是準確、完整和適當的;充分發揮新一代信息技術優勢,完善金融服務監管體系和金融科技治理機制。
此外,還要督促智能金融創新主體樹立“負責任金融”的理念。警惕運用人工智能過度逐利、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特別注意其對低收入群體過度負債的誘惑,以及就此引發的風險;督促智能金融創新恪守“負責任金融”的理念;智能金融創新主體應當建立和完善消費者權益保護內控制度和工作機制,強化全流程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