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數字經濟已成為推動經濟增長的重要引擎之一。2021年,我國數字經濟規模達到45.5萬億元,同比名義增長16.2%,占GDP比重達到39.8%。日前,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2022年版)》首次標注97個數字職業,不僅為國家加大數字經濟政策創新力度提供有益參考,也反映出我國數字經濟領域蓬勃發展的趨勢。
一般而言,數字經濟的內涵十分寬泛,從廣義來看,凡是直接或間接利用數字技術來引導要素市場發揮作用、推動生產力發展的經濟形態都可以納入其范疇。由于其寬泛的覆蓋范圍,在部分細分領域發展中難免存在一些問題與挑戰。例如,數據要素定價難、產業數字金融脫離實體經濟發展等。
對此,證券時報記者專訪了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管理科學與工程系教授、博士生導師,清華大學互聯網產業研究院院長朱巖。朱巖認為,數據交易應服務于產業生態,而全國性的數據交易所,重點服務于數據全國統一大市場的建設,可參照證券交易所的建設模式,全國范圍內建設2-3家即可滿足需要。同時,產業數字金融要服務于實體經濟,通過“主體信用+交易信用”的數字風控體系,擺脫傳統供應鏈金融對核心企業確權的過度依賴,為系統性解決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提供了解決方案。
事后定價破解數據定價難題
證券時報:數據具有無形化、虛擬化等特征,使得數據定價的方法有別于其他資產定價評估。請問如何破解數據定價難題?在數據交易實踐過程中面臨哪些困難與挑戰?對于數據交易市場建設有何建議?
朱巖:數據定價是當前熱點研究問題,由于數據具有無形化、虛擬化等特征,資產價值評估常用的市場法、收益法、成本法等,難以直接應用到數據資產定價上。
數據作為新型商品,其存在形式可分為兩種,一是數據獨立存在,二是數據與傳統商品融合存在。與傳統商品融合存在的數據,是在原有產品的基礎上增加數據要素的內涵,可在一定程度上適用成本收益法進行定價。
而獨立存在的數據,需要在流動、使用中體現其價值,事后定價更能滿足其定價需求。商品被使用后再確定價格,在工業時代難以實現,但在數字時代,依托智能合約、區塊鏈、可信計算等新技術,事后定價已成為數據定價的獨有方式。
數據事后定價,需要建立在事前確權的基礎上,而確權環節并非簡單的固定資產登記,其核心是要實現數據的追蹤。數據追蹤為數據多頻次、多形式使用后的費用結算提供了可能。而在數據使用環節,通過智能合約自動執行協議價格,使得數據資產流通更加智能化、自動化,降低數據使用成本的同時,也能把數字經濟蘊含的潛力充分挖掘出來。
數據交易市場建設中存在的一大問題是數據交易所與產業生態脫離。事實上,數據交易應服務于產業生態,如中藥材集散基地,就可圍繞著中藥材數據做相應的數據交易。而全國性的數據交易所,重點服務于數據全國統一大市場的建設,可參照證券交易所的建設模式,全國范圍內建設2-3家即可滿足需要。建設數據全國統一大市場,有利于數據資產化的標準統一、實現數據跨區域流通和全國數據資源一體化運營。
當前,國家已在數據安全領域積極立法,可以預見類似數據資產法或數據資產條例等相關文件也將陸續制定出臺,為數據進入流通環節提供更加系統化的指引。同時,數據資產與其它資產最大的不同,在于其需要技術平臺的支撐,而建設相應的技術平臺就需要全國統一標準的規范。
產業數字金融應服務于實體經濟
證券時報:產業數字金融發展過程中存在哪些風險?如何提高該領域數據治理水平?
朱巖:金融應服務于實體經濟,所謂的產業數字金融,是用數字技術將產業與金融更緊密的捆綁在一起。這其中蘊含的最大的風險就是數字技術助推了金融,卻未助推產業發展。
金融創新的重要根源在于信用體系,原來以主體信用為核心建立起的信用體系難以準確評價企業在其商業運行中的信用情況。而數字技術可以將原本“粗獷”的評價模型不斷細化,實現企業每項經營數據的評價,進而匯集成企業完整的信用體系。
具體來說,產業數字金融根據不同行業的業務流程特點、風險特點,制定數據采集與算法模型;通過企業系統直連、第三方交易平臺數據自動化采集等手段,以及區塊鏈不可篡改、可追溯的特點,將企業資產交易數字化、透明化、可視化,對交易標的進行實時、可信的全方位監控。
而通過以上方法,產業數字金融理念創新了“主體信用+交易信用”的數字風控體系,創新了確權邏輯,擺脫了傳統供應鏈金融對核心企業確權的過度依賴,實現了對底層資產和貿易背景的認定,從而從根本上解決了金融機構對供應鏈上下游中小微企業看不穿、看不透、不信任的問題,為系統性解決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提供了解決方案。
鼓勵平臺企業參與全球數字經濟競爭
證券時報:我國互聯網平臺經濟已滲透到生產生活的諸多方面,為治理相關壟斷行為,國家出臺實施了多部法律法規。可否對平臺經濟反壟斷提幾點對策?
朱巖:要針對平臺經濟產生壟斷的原因制定反壟斷策略,造成平臺經濟壟斷的根本原因在于平臺企業發展依賴資本助推。在沒有相關政策法規約束時,資本會追求利益最大化,而壟斷恰是其利益最大化的重要手段。
在平臺經濟反壟斷方面,要界定平臺業務范圍,不能借助新技術工具無序擴張市場邊界,要界定企業業務范圍,明確核心業務,在企業的核心技術能力上下功夫,做精做專。不能借助資本的力量,盲目向不熟悉的民生等領域擴張,不能觸碰國家數據安全底線。
鼓勵平臺企業瞄準互聯網發展的技術趨勢,投身于未來科技的研發。鼓勵互聯網平臺企業充分利用數據、資金、人才、用戶和技術等資源優勢,瞄準互聯網發展的技術趨勢,加大創新投入,提升技術水平,組織核心技術攻關,投身于“卡脖子”技術、未來科技的研發,用技術儲備能力筑高企業競爭壁壘。
同時,鼓勵平臺企業積極開拓國際市場,提升國際競爭力和影響力。市場政策要鼓勵互聯網平臺企業走出國門,參與到全球數字經濟競爭中,一方面便于互聯網平臺企業繼續做大做強,另一方面互聯網平臺企業也能在國際競爭中磨煉提升,逐漸成為全球相關技術的領先者。
從監管層面看,監管沙盒的提出為市場創新主體和監管者協同探索未來之路提供了新思路。一方面,監管沙盒在現有監管框架內對創新活動進行一定的豁免,有利于創新項目的順利開展;另一方面,在沙盒測試開始前,監管部門與創新主體就測試參數、實施范圍等進行溝通;在測試進行過程中,雙方就沙盒測試的開展情況進行實時溝通,大大暢通監管部門和創新主體的溝通渠道。
技術層面上,平臺企業在經營過程中憑借數據、技術、資本優勢,頻頻基于“數據霸權”“程序霸權”做出排除、限制競爭,損害消費者利益的行為。而可信計算能夠確保在數據脫敏并不可追溯的前提下,將數據加工為產品并進行交易,體現了數據是個人與平臺共有的屬性;允許第三方經個人授權后,有償訪問個人數據賬戶并為客戶提供增值服務,體現數據的公共資源屬性。因此,可信計算有助于打破平臺經濟的數據壟斷,助力公平市場體系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