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 日前,城發環境披露關于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方案、預案及相關文件修訂情況說明的公告。
公司于2月2日召開第七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第七屆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調整公司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方案的議案》等相關議案。根據審議結果,羅田縣英山縣聯合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不再使用本次募集資金投資,償還銀行貸款規模由47300.00萬元調減為46200.00萬元,募集資金總額由196000.00萬元調減為189000.00萬元。
據城發環境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資金使用可行性分析報告(修訂稿),本次可轉債發行完成后,短期內公司的總資產、負債規模均將有所提升。在可轉債存續期內,公司需按照預先約定的票面利率對未轉股的可轉債支付利息,而本次可轉債募集資金擬投資項目將逐漸為公司帶來經濟效益。正常情況下公司對可轉債募集資金運用帶來的盈利增長會超過可轉債需支付的債券利息,公司營業收入規模及利潤水平將隨著募投項目的實施有所增加。投資者持有的可轉債部分或全部轉股后,公司總股本和凈資產將會有一定幅度的增加,對公司原有股東持股比例、公司凈資產收益率及公司每股收益產生一定的攤薄作用。另外,本次可轉債設有轉股價格向下修正條款,在該條款被觸發時,公司可能申請向下修正轉股價格,導致因本次可轉債轉股而新增的股本總額增加,從而擴大本次發行的可轉債轉股對公司原普通股股東的潛在攤薄作用。因此,公司本次發行可轉債后即期回報存在被攤薄風險。(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