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記者 嚴曉菲)4月3日,深圳證監局發布公告稱,經查,先鋒期貨對次席交易系統(以下簡稱系統)管理存在以下問題:上線前對系統功能測試不充分,未對信息技術系統服務機構操作及變更系統行為進行監控,未有效保護客戶信息等。
深圳證監局表示,上述行為違反了《期貨公司監督管理辦法》第九十條、第九十一條第一項、第九十三條第一款以及《證券期貨業網絡和信息安全管理辦法》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三十二條的規定。根據《期貨公司監督管理辦法》第一百零九條、《證券期貨業網絡和信息安全管理辦法》第六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決定對先鋒期貨采取責令改正的監管措施。
深圳證監局稱,先鋒期貨應提升網絡和信息安全意識,加強信息系統管理,建立重要信息系統上線、變更的審查、測試、監測機制,健全交易者個人信息保護體系,切實保障信息系統安全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