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 據鄭州商品交易所1月8日消息,《鄭州商品交易所平板玻璃期貨業務細則》修訂案已經鄭州商品交易所第八屆理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并已報告中國證監會,自玻璃期貨2502合約起施行,對《鄭州商品交易所平板玻璃期貨業務細則》作如下修訂:
一、將第二十三條修改為:
“基準交割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平板玻璃》(GB 11614-2022)(以下簡稱《玻璃國標》)的5mm普通級無色透明平板玻璃,規格為3.66m×2.44m。”
二、將第二十四條修改為:
“替代交割品及升貼水:符合《玻璃國標》規定的6mm普通級無色透明平板玻璃,規格為3.66m×2.44m,無升貼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