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記者 馬嘉悅)12月14日,中國證監會上海監管局(以下簡稱上海證監局)發布了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處罰決定書顯示上海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陳某琳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獲利,遭到上海證監局處罰。記者采訪獲悉,處罰決定書中提及的私募為上海世誠投資,陳某琳為世誠投資創始人陳家琳。據記者不完全統計,11月以來各地證監局針對違規的私募機構及相關個人陸續開出超60張罰單,多位業內人士表示,私募行業的草莽時代已經過去,守住合規底線方能長久發展。
處罰決定書顯示,2018年8月30日,世誠投資與某證券公司簽署了《A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投資顧問協議》,世誠投資為投資顧問,陳家琳為投資顧問授權投資代表。A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由世誠投資實際投資決策,陳家琳知悉A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投資決策等未公開信息。
隨后,陳家琳與曹某簽訂了《委托理財協議書》,約定曹某委托陳家琳對其光大證券賬戶資產進行投資理財。與此同時,陳家琳還與彭某簽訂《彭某女士專戶資產管理合同》,約定彭某委托陳家琳對其中金公司證券賬戶資產進行投資理財。
可見,陳家琳因接受上述委托,實際控制“曹某”光大證券賬戶和“彭某”中金公司證券賬戶。
據調查,自A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成立日至“曹某”證券賬戶停止委托期間,“曹某”證券賬戶在滬深兩市與A集合資產管理計劃趨同買入股票62只,趨同買入金額為6,309.54萬元。與此同時,自A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成立日至“彭某”證券賬戶停止委托期間,“彭某”證券賬戶在滬深兩市與A集合資產管理計劃趨同買入股票56只,趨同買入金額為10,709.3萬元。
對此,上海證監局認為陳家琳的違法行為損害了A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持有人的利益,違背了受托責任,危害了證券市場秩序,構成行政違法行為,因此決定責令其改正,并沒收違法所得10,774,612.43元,處以10,774,612.43元罰款。
公開資料顯示,世誠投資為老牌私募,在行業中具備一定知名度,此次受處罰引發了市場關注。在業內人士看來,今年世誠投資在內的多家知名私募因合規問題受處罰,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行業的變化,未來私募業將加速構建健康、規范的生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