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 11月27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西藏監管局(簡稱“西藏證監局”)對西藏禹澤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簡稱“西藏禹澤”)采取責令改正措施。
西藏證監局官網11月27日披露的一則監管信息顯示,經查,西藏禹澤在從事私募基金業務活動中,存在私募基金產品募集完成后未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簡稱“中基協”)辦理基金備案手續的情形。上述行為違反了《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八條相關規定。依據《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三條規定,西藏證監局決定對西藏禹澤采取責令改正的監督管理措施,并記入資本市場誠信檔案。
西藏證監局表示,西藏禹澤應當切實提高規范運作意識,持續加強業務管理,盡職履行基金管理人職責,杜絕產生新的違法違規行為,并在整改完成后及時向我局提交整改報告。
值得一提的是,近期私募因旗下產品未在中基協備案而受罰的情形屢有發生。據記者不完全統計,11月以來,包括本次處罰在內,已有5家私募因此被所屬當地監管局處罰,其余四家分別為:安徽國厚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重慶義渡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恒泰華盛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和河北寶駿老工廠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聶林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