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記者 魏雨田)10月19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廈門監管局(以下簡稱廈門證監局)發布對廈門思斉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思斉投資)及其實際控制人、法定代表人、總經理陳某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警示函顯示,思斉投資存在以下問題,包括在募集廈門思齊建學股權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思齊建學)、廈門思齊建能股權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等2只基金過程中,存在委托不具有基金銷售業務資格的單位從事資金募集活動的情形,并且未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向思齊建學的投資者披露信息。
因此,廈門證監局決定對思斉投資及陳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督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