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記者 湯立斌)北京證監局日前通報了轄區私募基金監管的最新情況。近期,在日常監管中,北京證監局發現轄區部分私募基金管理人存在公司治理及內部控制不完善的情況,還發現相關方冒充私募機構名義對外實施詐騙的現象。
相關情況具體存在三方面:一是控制權爭奪影響公司正常運營。如某私募基金管理人因股東之間發生糾紛,競爭公司控制權,發生搶奪公章,限制備案投資經理交易,影響公司的正常運營,影響私募投資人正常贖回等情形。
二是基金合同相關約定不嚴謹。如某私募基金基金合同部分條款存在約定不明、內容實質前后矛盾等問題,不利于投資者全面知悉投資風險,還可能損害投資者相關權益。
三是有關主體冒充私募基金管理人實施詐騙。如某私募基金管理人與相關主體合作發行私募基金,相關主體騙取管理人同意,將基金名稱確定為用于詐騙的收款賬戶相似的名稱。之后,相關主體偽造管理人和托管人印章,以該備案的私募基金名義對外募資,實施詐騙。
北京證監局要求轄區私募基金管理人,牢固樹立“投資者利益優先”的理念,完善公司治理,不得未經股東會或者董事會決議等法定程序擅自干預基金管理人的業務活動,避免因內部治理問題影響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的正常運營;遵循平等自愿、誠實信用、公平等原則擬定基金合同,對關乎投資者切身利益的條款要清晰明了,并以合理的方式做好風險提示;做好輿情監測,發現被冒充等情況及時報案,發布風險提示公告,并向監管部門報告。要重視投資者教育,不斷提高投資者的風險識別意識和能力。
另外,北京證監局提示廣大投資者提高風險防范意識,在購買私募基金過程中:一是認真閱讀合同內容和風險提示信息,對于購買的基金產品和風險情況做到心中有數;二是做好信息查詢,加強與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溝通,防止被不法分子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