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部分客戶的變現需求,代銷機構自行搭建私募基金份額轉讓專區。
近日,多位中長封閉期私募基金持有人在一家基金代銷平臺上發布基金份額轉讓信息。據投資人透露,私募基金份額的出讓方和受讓方可以在該平臺上完成對接事宜。
上海證券報記者采訪獲悉,在不違反法律法規以及監管部門相關規定的前提下,基金份額持有人可向其他合格投資者轉讓基金份額。隨著越來越多的頭部私募發行中長封閉期產品,轉讓基金份額的需求有所增加,此類私募基金份額轉讓“平臺”正是在此背景下應運而生。不過,業內人士提示,場外轉讓或受讓私募基金份額時,投資人應提防資金安全風險,私募管理人也不應借此規避監管。
代銷平臺發布私募基金份額轉讓信息
近日,某基金代銷平臺發布了一則私募證券投資基金份額轉讓信息。該信息顯示,景林資產旗下3年封閉期產品持有人因移民,欲轉讓持有的108.92萬份基金份額,轉讓價格為130萬元。
一名源樂晟資產旗下產品的持有人也在該代銷平臺轉讓基金份額。資料顯示,該持有人擬轉讓的基金成立于2020年10月,轉讓價格為136萬元,轉讓原因是資金周轉需要。
記者采訪業內人士獲悉,在不違反法律法規以及監管部門相關規定的前提下,私募基金份額持有人可向其他合格投資者轉讓基金份額。轉讓過程中,私募基金管理人須要對受讓方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進行評估,并向受讓方揭示基金投資風險。如果受讓方不符合合格投資者條件,或由于份額轉讓導致基金投資者人數超過200人,基金管理人有權拒絕轉讓。對于在受讓前未持有該基金份額的投資者,其首次受讓的基金份額所對應的資產凈值不低于100萬元,自基金份額轉讓完成變更登記之日起,受讓人即成為基金份額持有人。
“公募行業的部分封閉型基金可以通過申請上市成為LOF交易品種,為遇到緊急事項需要流動資金的投資者提供變現通道。但由于具有私募性質,封閉期私募基金的份額轉讓只能在場外進行,即持有人通過線上或者線下的形式找到受讓人,隨后在基金管理人審查合規后,雙方簽署《份額轉讓協議》,最終由份額登記機構和基金管理人幫助投資者完成基金份額變更登記手續。”滬上某私募人士透露,此次有代銷平臺專門建立一個私募基金份額轉讓專區,可見私募基金轉讓需求近年來有所增加。
中長封閉期產品增加引發轉讓需求
私募基金份額轉讓需求增加,一定程度上緣于近年來中長封閉期產品數量的不斷增加。
記者采訪獲悉,目前景林資產、源樂晟資產、和諧匯一、石鋒資產、星石投資、九坤投資等多家百億級私募均發行了中長封閉期產品。據悉,景林資產、源樂晟資產、星石投資均采取提高業績報酬提取門檻的方式,通過讓利鼓勵投資人長期持有。
不僅是手握重金的百億級私募,部分中小型私募也開始嘗試設立中長封閉期產品。
近日,滬上某中型私募相關人士透露:“公司正在發行3年封閉期產品,原因有兩個:一是市場整體估值處于合理位置,中長期表現值得期待;二是借此幫助投資者培養長線投資的習慣,解決因為拿不住好基金而無法實現收益最大化的問題。”
滬上某頭部私募市場人士稱,近年來越來越多的私募產品設置3年鎖定期,同時管理人為了鼓勵客戶長期持有,還會在費率優惠上有所傾斜,比如持有時間越長,管理費越低或者業績報酬計提門檻越高。
業內人士提示兩大風險
業內人士提醒,場外私募基金的份額轉讓存在兩方面風險。
首先,私募基金份額轉讓存在一定的資金安全風險。排排網財富合規風控總監黃立波提示,基金份額受讓人應在基金管理人或者代銷機構的見證下辦理份額轉讓,避免因私下轉賬而遭受損失,或違反資金閉環等有關合規要求。代銷機構自建專區從事份額轉讓信息發布、協助對接等中介工作,則需設置私募基金敏感信息的前置程序,加強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評估工作的管理以及對投資者適當性工作的審查。
其次,場外份額轉讓為私募機構提供了某種可乘之機。業內人士稱,私募可以先備案一只產品,由“幫忙”資金或關聯機構認購,隨后將“幫忙”資金或關聯機構的持有份額轉讓給真實投資人,從而節約真實投資人資金的時間成本。
“4月28日,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發布的《私募證券投資基金運作指引》(征求意見稿)明確要求,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初始募集及存續規模不得低于1000萬元,這在一定程度上禁止了私募用備案‘殼產品’來節省客戶時間成本的行為。因此,私募管理人須提高合規意識,切忌鉆場外基金份額轉讓的空子。”某私募創始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