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記者 孔子元)康惠制藥公告,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陜西監管局下發的《關于對陜西康惠制藥股份有限公司及王延嶺、董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公司于10月13日、10月16日針對孫公司陜西友幫是否可生產降糖/減肥藥物司美格魯肽、替泊爾肽中間體的問題前后回復不一致,信息披露不準確、不完整,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王延嶺、董事會秘書董娟對前述事項負有主要責任。陜西證監局決定對公司及王延嶺、董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