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近日,經黨中央同意,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中央巡視工作規劃(2023—2027年)》(以下簡稱《規劃》)。為使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更好學習、理解、貫徹《規劃》,日前,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要負責人就《規劃》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請介紹一下《規劃》出臺的背景和意義。
答:巡視是推進黨的自我革命、全面從嚴治黨的戰略性制度安排。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巡視工作,習近平總書記作出一系列重要論述,不斷推進巡視理論創新、實踐創新、制度創新。巡視制度十年磨一劍,成為黨之利器、國之利器。黨的二十大對巡視工作作出新部署,強調發揮政治巡視利劍作用,加強巡視整改和成果運用。習近平總書記在二十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上強調,要把巡視利劍磨得更光更亮,勇于亮劍,始終做到利劍高懸、震懾常在,為新時代巡視工作深化發展指明了前進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制定出臺《規劃》是加強黨中央對巡視工作集中統一領導的重大舉措,是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的具體行動。《規劃》緊扣黨的二十大確立的中心任務和重大戰略部署,緊扣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緊扣全面從嚴治黨形勢任務,堅持守正創新,突出政治性、實踐性、指導性,明確了今后5年巡視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目標任務、工作重點,對推進新時代新征程巡視工作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問:《規劃》對巡視工作的指導思想是如何規定的?
答:新時代巡視工作取得明顯成效,根本在于習近平總書記領航掌舵,在于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科學指引。《規劃》在總體要求部分,首先明確了巡視工作的指導思想,強調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的重要論述,忠誠履行黨章賦予的職責,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全面貫徹“發現問題、形成震懾,推動改革、促進發展”的中央巡視工作方針,發揮政治巡視利劍作用,加強巡視整改和成果運用,有力推進黨的自我革命,堅定不移全面從嚴治黨,為強國建設、民族復興提供堅強保障。
問:《規劃》對巡視工作原則是如何規定的?
答:《規劃》深入總結新時代巡視工作理論成果和實踐經驗,明確了巡視工作必須堅持的5項原則:一是堅持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二是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三是堅持人民立場、貫徹群眾路線。四是堅持問題導向、發揚斗爭精神。五是堅持實事求是、依規依紀依法。《規劃》在巡視工作條例規定的3項原則基礎上,結合實踐發展增加了“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堅持問題導向、發揚斗爭精神”兩項原則,這是全面貫徹巡視工作方針、深化政治巡視的內在要求,也是推進黨的自我革命和全面從嚴治黨的內在要求。
問:請介紹一下今后5年巡視工作的主要目標。
答:《規劃》明確提出,要通過5年努力,使巡視制度更加科學、更加規范、更加有效。具體來講,有“五個進一步”的目標:一是政治巡視進一步深化。推進政治監督具體化、精準化、常態化,促進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和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保障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落地見效。二是巡視全覆蓋質量進一步提高。更加注重有形覆蓋與有效覆蓋相統一,加強統籌謀劃和組織實施,創新方式方法,增強巡視監督實效。三是巡視整改和成果運用進一步加強。堅持發現問題的目的是解決問題,健全整改工作機制,壓實整改責任,強化巡視成果運用,深化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四是上下聯動和貫通協調進一步強化。健全巡視工作體制機制,強化巡視巡察上下聯動,深入推進巡視監督與其他監督貫通協調,更好發揮巡視綜合監督作用,促進完善黨和國家監督體系。五是巡視工作規范化水平進一步提升。加強巡視機構隊伍建設,健全巡視工作制度,推進巡視工作信息化建設,夯實新時代巡視工作高質量發展基礎。
問:請您結合《規劃》,談一談新一屆巡視工作深化發展有哪些新特點?
答:黨的二十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和黨中央對巡視工作作出一系列新部署,全國巡視工作會議對在新時代新征程上更好履行巡視工作職責使命提出新要求。重點要把握3個方面:一是準確把握巡視工作深化發展的總體思路,推動巡視工作向深拓展、向專發力、向下延伸。向深拓展,重點是深化政治巡視、深化上下聯動、深化貫通協調、深化巡視整改。向專發力,重點是根據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聚焦領域性行業性突出問題,有針對性地開展專項巡視;加強巡視機構隊伍建設、規范化建設、能力建設,提高專業化水平。向下延伸,重點是抓系統、抓基層,推動巡視巡察一貫到底,加強對村(社區)黨組織巡察,促進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二是準確把握全面貫徹巡視工作方針的要求,做到“兩個更加”。更加強化震懾作用,堅決貫徹嚴的基調,把發現領導干部違紀違法問題作為工作重點,做推動全面從嚴治黨、懲治腐敗的利劍;更加強化標本兼治,發現和推動解決共性問題和深層次問題,做推動改革、促進發展的利器。三是準確把握深化政治巡視的要求,做到“三個突出”。突出對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的監督,突出對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的監督,突出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的監督。
問:黨的二十大強調要發揮政治巡視利劍作用,請問《規劃》是如何體現和落實這一部署的?
答:巡視是政治巡視,是上級黨組織對下級黨組織履行黨的領導職能責任的政治監督。《規劃》強調,要堅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視,始終把“兩個維護”作為根本任務,圍繞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聚焦新時代新征程黨的使命任務,緊盯權力和責任,緊盯“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緊盯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緊盯巡視整改和成果運用,加強政治監督、查找政治偏差。重點檢查4個方面情況:一是檢查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情況,突出對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情況的監督。二是檢查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情況,突出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的監督。三是檢查落實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情況,突出對領導班子和干部人才隊伍建設、選人用人和黨建工作的監督。四是檢查落實巡視整改和成果運用情況,突出對履行整改責任的監督。
問:黨的二十大對加強巡視整改和成果運用作出部署,《規劃》有哪些具體落實措施?
答:黨中央對巡視整改工作高度重視,習近平總書記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加強巡視整改和成果運用,是今后5年巡視工作深化發展的重要著力點,《規劃》明確了“四個強化”的要求:一是強化巡視整改主體責任。壓緊壓實被巡視黨組織主要負責人的巡視整改第一責任人責任,督促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履行“一崗雙責”,推動職責范圍內巡視整改任務落到實處。把領導班子成員抓巡視整改的情況納入述責述廉和年度民主生活會對照檢查內容。二是強化巡視整改日常監督。紀檢監察機關加強對整改落實情況的全面監督,認真處置巡視移交的問題線索,對巡視發現的全面從嚴治黨方面的突出問題開展集中整治或專項治理。組織部門結合職責加強對整改落實情況的日常監督,把巡視發現的問題及整改情況作為領導班子建設和干部考核評價、選拔任用、管理監督的重要參考。建立健全整改會商機制,完善巡視整改情況公開機制,探索建立巡視整改評估和整改問責機制。三是強化巡視成果綜合運用。將巡視發現的共性問題和深層次問題,向有關職能部門進行通報,提出工作建議,督促加強調查研究和分析研判,在堵塞漏洞、源頭治理、推動改革、促進發展上取得實實在在成效。四是強化情況報告。巡視機構認真履行統籌督促責任,加強統籌協調、跟蹤督促、匯總分析,向派出巡視組的黨組織報告巡視整改和成果運用綜合情況。
問:《規劃》對推進巡視全覆蓋有哪些新要求?
答:巡視全覆蓋是黨章規定的政治任務,彰顯了我們黨勇于自我革命的鮮明品格和黨內監督無例外的堅定立場。《規劃》圍繞高質量推進巡視全覆蓋,從4個方面作出部署:一是加強統籌謀劃。堅決貫徹黨章規定,靈活采用多種方式,在一屆任期內實現對黨中央管理的地方、部門、企事業單位黨組織巡視全覆蓋。定期召開全國巡視工作會議,統籌部署重點工作。二是強化組織實施。統籌開展常規巡視,有針對性地開展專項巡視、聯動巡視,靈活開展機動巡視和提級巡視,選擇部分地方、部門、企事業單位開展巡視整改“回頭看”。三是改進方式方法。優化巡視工作流程,完善巡視信訪工作機制,探索運用信息化手段和統計、測評等方式拓展發現問題渠道。將選人用人等專項檢查融入巡視監督,加強巡視組與專項檢查組的工作統籌。四是增強監督實效。樹立正確政績觀,更加注重與被巡視黨組織同題共答,堅持實事求是,依規依紀依法開展巡視,確保巡視工作經得起實踐、人民、歷史檢驗。此外,《規劃》還對省區市巡視、市縣巡察完成全覆蓋任務提出要求,明確開展內部巡視工作的中央單位結合實際確定巡視任務。
問:《規劃》對深化巡視巡察上下聯動和貫通協調提出了哪些新要求?
答:經過新時代十年發展,中央、省、市、縣四級都建立了巡視巡察機構,179家中央單位開展了內部巡視,構建起了上下聯動的工作格局,成為黨和國家監督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規劃》根據黨的二十大部署,對深化巡視巡察上下聯動和貫通協調提出“五個推進”的要求:一是推進完善巡視巡察工作體制機制。按照健全全面從嚴治黨體系的要求,完善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各級黨委(黨組)分級負責、巡視巡察機構組織實施、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部門參與、相關職能部門協助、被巡視巡察黨組織配合的巡視巡察工作體制機制。二是推進省區市巡視工作深化發展。加強對省區市巡視工作的指導督導,督促黨委落實巡視工作主體責任,指導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認真履職,充分發揮巡視辦職能作用。加強對工作薄弱地區的調研指導,促進省區市巡視工作質量整體提升。三是推進中央單位內部巡視工作規范發展。加強分類指導,建立情況通報、經驗交流平臺,促進互學互鑒。指導中央單位巡視機構加強與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和中央單位的內設紀檢機構以及組織人事、審計、財會等部門的協作配合。四是推進市縣巡察向基層延伸。著力推動解決基層問題和群眾身邊問題,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五是推進巡視監督與其他監督貫通協調。深化巡視監督與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監督統籌銜接,加強巡視監督與組織監督協作配合,充分運用審計、財政、統計等部門的專業力量和監督成果,增強監督合力。
問:《規劃》對市縣巡察工作有什么新部署新要求?
答:加強市縣巡察,是貫徹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的實際行動,是發揮密切聯系群眾橋梁紐帶作用的生動體現,也是推動監督向下延伸的有力抓手。《規劃》在主要目標、全覆蓋任務、上下聯動、規范化建設等部分,對加強改進巡察工作提出一系列要求,重點要把握4個方面:一是加強組織領導。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市縣巡察工作頂層謀劃,省區市巡視機構加強對市縣巡察工作的領導和指導督導,市縣黨委強化巡察工作主體責任,確保黨中央關于巡視巡察工作的決策部署層層落實、一貫到底。二是深化政治巡察。結合基層黨組織職能責任,著力推動落實惠民利民、安民富民政策,推動懲治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推動解決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推動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三是扎實推進市縣巡察全覆蓋。堅持黨組織建立到哪里,巡視巡察就跟進到哪里,市縣黨委在一屆任期內完成巡察全覆蓋任務,將利劍直插基層,打通全面從嚴治黨“最后一公里”。四是加強對村(社區)黨組織巡察。緊密結合基層實際,注重把握差異性,實事求是、突出重點,因地制宜、因村施策,整合力量、創新方法,發揮巡察綜合監督作用,暢通群眾參與監督渠道,促進強化基層監督、完善基層治理,夯實黨的執政基礎。
問:請介紹一下,《規劃》在加強巡視工作規范化建設方面提出了哪些舉措?
答:巡視工作規范化是依法治國、依規治黨的內在要求,也是巡視工作高質量發展的基礎保障。《規劃》提出“四個加強”的要求:一是加強巡視隊伍建設。制定加強巡視干部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加強巡視機構黨的建設。健全巡視組組長、副組長選配機制,嚴把政治關、廉潔關、作風關。加強巡視干部培訓,完善“以干代訓”、“上掛下派”機制。二是加強巡視工作制度建設。修訂《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被巡視黨組織配合中央巡視工作規定》,健全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巡視組、巡視辦工作規則等相關配套制度。三是加強巡視工作信息化建設。統籌推進巡視巡察網絡平臺建設,健全巡視巡察基礎數據庫,強化數據綜合分析利用,提高運用信息化手段開展工作的能力。四是加強巡視作風紀律建設。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引導巡視干部自覺踐行“三個務必”,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加強對巡視權力的監督制約,堅決防治“燈下黑”。
問:請談談如何抓好《規劃》的學習宣傳貫徹。
答: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執行。黨中央對貫徹落實《規劃》提出明確要求,全國巡視工作會議專門作出部署。各級黨委(黨組)和巡視巡察機構要把學習貫徹《規劃》作為重要任務,與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的重要論述和黨的二十大精神結合起來,與貫徹落實二十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和全國巡視工作會議部署結合起來,深學習、實調研、抓落實,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部署要求上來。要根據《規劃》制定或修訂本地區本單位巡視巡察工作規劃,結合實際細化工作措施,認真抓好組織實施。按照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要求,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組織專題培訓輔導,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加強分類指導和督促檢查,推動《規劃》各項要求落實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