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24年起,中央財政支持部分城市實施城市更新行動,補助總額最高不超過12億元。
記者6月2日獲悉,近日,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組織專家開展了競爭性評審,首批擬支持的15個城市為石家莊、太原、沈陽、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青島、武漢、東莞、重慶、成都、西安。
重點向超大特大城市和長江經濟帶沿線
大城市傾斜
自2024年起,中央財政創新方式方法,支持部分城市開展城市更新示范工作,重點支持城市基礎設施更新改造,進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質、改善人居環境,推動建立“好社區、好城區”,促進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由“有沒有”向“好不好”轉變,著力解決好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助力城市高質量發展。
根據安排,城市更新示范工作支持對象是地級及以上城市。2024年,每省(區、市)可推薦1個城市參評,首批評選15個示范城市,重點向超大特大城市和長江經濟帶沿線大城市傾斜,中央財政補助資金重點支持城市地下管網更新改造和污水管網“廠網一體”建設改造等。
示范城市需同時滿足以下基礎條件:建立推動城市更新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協調工作機制,并制定示范城市建設工作方案;城市財力應滿足城市更新投入需要,地方政府債務風險低,不得因開展城市更新形成新的政府隱性債務;近年來未在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出現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或重大負面輿情事件。
兩部門表示,力爭通過三年示范,城市地下管網集約敷設水平和安全性穩步提高,生活污水收集處理效能顯著提升,市政基礎設施短板弱項得到有效改善,持續推動老舊片區宜居環境建設,滿足人民高品質生活需要,并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模式和經驗。
不得重復使用2023年增發國債資金等
中央財政資金
中央財政按區域對示范城市給予定額補助。其中,東部地區每個城市補助總額不超過8億元,中部地區每個城市補助總額不超過10億元,西部地區每個城市補助總額不超過12億元,直轄市每個城市補助總額不超過12億元。
兩部門表示,示范城市要按照因地制宜、因城施策的原則,突出本次城市更新的示范重點內容,有針對性地解決制約本城市發展的問題,避免面面俱到、“撒胡椒面”。同時,應與現有政策做好統籌銜接,具體項目上不得重復使用2023年增發國債資金、中央預算內投資、車購稅資金、超長期特別國債等其他渠道中央財政資金,防止交叉重復。
從城市更新在2021年首次被寫入政府工作報告以來,三年間,僅城市更新領域撬動的投資額就達到13.7萬億元,城市更新項目達到15.4萬個。
住房城鄉建設部部長倪虹介紹,今年,城市更新將聚焦“三大任務”——民生工程、市政基礎和城市安全等重點領域。比如,今年將再改造5萬個老舊小區,建設一批完整的社區;繼續加大城市的燃氣、供水、污水、供熱等老舊管網的改造力度,今年再改造10萬公里以上。
中指研究院預計,從總體投資規模來看,未來3年,重點22城城中村改造直接投資或維持在萬億元水平左右。前瞻產業研究院則預計,到2029年,城市更新的投資規模將超過9萬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