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報中國中國證券網訊 據工業和信息化部5月8日消息,為加強電動自行車行業管理,促進電動自行車企業規范化生產,強化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安全,推動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近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消防救援局聯合印發了《電動自行車行業規范條件》(以下簡稱《規范條件》)和《電動自行車行業規范公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
《規范條件》以“合理布局、保障質量、創新升級、安全生產”為基本原則,主要從企業布局、工藝裝備、產品質量與管理、智能制造和綠色制造、安全生產、勞動者權益保障、消費者權益保障七個方面提出要求。
企業布局部分要求新建企業和改擴建項目符合國家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政策要求,嚴控單純擴大產能的項目,鼓勵開展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升級改造與集約化、園區化發展。工藝裝備部分明確企業需配備與整車產能相匹配的自動化生產線、生產與檢測設備、檢測能力等,確保規范化生產。產品質量與管理部分要求企業生產及采購的主要產品應符合相關強制性國家標準要求,從而保障產品質量。智能制造和綠色制造部分鼓勵企業加強信息化建設,開展溯源管理、綠色制造、全生命周期安全監控。安全生產部分強調加強特殊崗位人員管理與特殊庫房單獨設立。勞動者權益保障和消費者權益保障部分主要從生產端和消費端強化勞動者和消費者的權益保護,并對生產企業、經銷商提出了相關要求。
《規范條件》從多個角度對保障整車及關鍵零部件的產品質量加以規范。一是從主要生產設備和生產線方面提出相關要求,如切割、焊接、裝配等重要的工序流程均需配備與整車產能相匹配的生產線及設備,并滿足焊接自動化率達到70%以上、電動或氣動裝配工具達到流水線上產品工藝設計總工位的70%等關鍵指標要求。二是從檢測設備與檢測能力方面提出相關要求,如企業需配備底盤測功機等必要檢驗檢測設備,且具有充電器、電池等關鍵零部件的檢測能力,設備原值不少于100萬元。三是強化標準在產品質量保障方面的引領作用,要求電動自行車整車及充電器、鋰離子蓄電池、鉛蓄電池、電動機、控制器、電線束等關鍵零部件均應符合相關國家或行業標準。四是從強化企業內部管理制度方面提出相關要求,如企業應設置質量管理部門,配備專員按照工作制度執行相關質量工作安排。
《規范條件》從五方面強化了電動自行車行業的安全生產水平。一是大力推動智能制造建設,提升安全保障水平和資源配置效率;二是鼓勵開展對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全生命周期安全監控管理;三是要求企業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配備專業工作人員,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工作制度;四是機械加工、電池存儲等易產生安全事故的崗位應設置警示標識與安全防護裝置;五是產生可燃性粉塵工藝的設備設施、除塵系統應滿足相關標準。
為提升消費者的購買體驗,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規范條件》從四方面對企業提出要求。一是建立完善的產品銷售和售后服務體系;二是為消費者提供鋰離子蓄電池使用及回收風險說明,介紹規范使用和維護保養知識;三是加強經銷商管理,自覺抵制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違規篡改行為;四是隨車搭配或贈送的頭盔需滿足國家強制性標準要求。
《規范條件》為引導性文件,不具有行政審批的前置性和強制性。鼓勵優秀的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積極申請規范公告,列入公告名單的企業要加強自身管理,確保始終符合規范條件的要求,發揮引領和帶動作用。對于不再符合規范條件要求的企業,將從公告名單中撤銷。
按照《管理辦法》規定,申請《規范條件》的企業需依法登記注冊;符合《規范條件》要求;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無重大違法行為;近三年內未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近兩年內生產銷售的電動自行車產品未因自身質量問題引發較大及以上火災事故。需要說明的是,集團公司旗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子公司,需要單獨申請規范公告;同一企業擁有多個位于不同地址的生產廠區的,每個生產廠區也需要單獨申請。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