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 據廣州市人民政府8月2日消息,近日,廣州市印發實施《廣州市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聚焦破解民營經濟發展中的痛點難點堵點問題,加大民營經濟政策支持力度,強化民營經濟發展法治保障,持續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全力推動民營經濟實現高質量發展。
《若干措施》共提出20條措施,其中,第1條到第7條,圍繞“加大對民營經濟政策支持力度”,提出健全普惠貸款風險補償機制、加強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力度等7條舉措。第8條到第12條,圍繞“持續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提出支持協會商會服務民營經濟發展、建立民營企業應急援助機制等5條舉措。第13條到第18條,圍繞“強化民營經濟發展法治環境”,提出推動民營經濟地方立法、對新業態新行業實施包容審慎監管等6條舉措。第19條到第20條,圍繞“營造關心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社會氛圍”,提出加強優秀民營企業選樹宣傳、建立重點民營企業定期激勵機制等2條舉措。
以更大力度的扶持政策進一步拓展民營企業發展空間。《若干措施》瞄準企業融資、市場機會、轉型升級等方面的問題瓶頸,強調發揮普惠貸款風險補償機制、科技金融、企業信用數據等作用,進一步為民營企業融資增信;支持民間投資參與重大項目建設,為民營企業提供更多應用場景,切實幫助民營企業獲得更多發展空間、投資機會。
以更完善的服務體系進一步增強民營企業獲得感。《若干措施》提出依托廣州市協會商會發展基礎,充分發揮協會商會專業優勢和橋梁紐帶作用,及時反映行業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推動行業共性問題得到關注和解決;通過建立完善政企溝通機制、應急援助機制、信用修復機制、“無事不擾、有求必應”企業服務工作機制等“四項機制”,為民營企業經營發展提供更有溫度的服務環境。
以更優良的法治環境進一步穩定民營企業發展預期。《若干措施》貫徹“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精神,強調加快出臺廣州市民營經濟促進條例,依法保護民營企業和民營經濟人士合法權益。通過全力推進民企積案清理集中攻堅、對新業態新行業實施包容審慎監管、實施行政合規和刑事合規成果互認等一系列關鍵舉措,助力民營企業心無旁騖推動高質量發展。
以更濃厚的社會氛圍進一步提振民營企業發展信心。《若干措施》強調大力弘揚企業家精神,通過選樹優秀民營企業和優秀企業家先進案例,建立重點民營企業激勵機制等多種形式,宣傳民營企業創新創業事跡,營造促進民營企業健康發展的良好社會氛圍,充分激發民營經濟發展活力。
全文如下
廣州市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民營經濟發展的重要論述精神,全面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決策部署,落實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進一步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支持民營經濟最大限度釋放活力潛力,在廣州開創高質量發展新局面中發揮重要作用,現結合實際制定如下措施。
一、健全普惠貸款風險補償機制。發揮年度總額度10億元的普惠貸款風險補償機制作用,建立銀行與保險、政府性融資擔保等多方共同參與的風險分擔機制,對合作銀行發放符合條件的普惠貸款風險損失按規定給予補償,進一步鼓勵銀行加大民營小微企業信貸投放。
二、發揮市科技型中小企業信貸風險損失補償資金池作用。對合作銀行向符合科技型中小企業入庫條件的民營企業提供貸款所產生的本金損失進行一定補償,鼓勵銀行為民營科技企業量身訂制服務方案,打造專屬科技信貸產品。
三、加強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力度。推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服務政策入園入企,提升民營企業知識產權運營質量,擴大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的普及度和普惠面。完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機制,對符合條件的合作銀行每筆知識產權質押不良貸款本金損失給予50%的補償。
四、加強企業融資綜合信用服務。加強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信用信息歸集應用,進一步發揮廣州“信易貸”平臺企業融資綜合信用服務功能,加大信用融資產品創新力度,助力提高企業融資便利度和獲得感。
五、支持民間投資參與重大項目建設。落實《廣州市支持社會力量參與重點領域建設的指導意見》,全面梳理吸引民間資本項目清單,依托廣東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公開發布,并通過召開項目推介會等多種方式開展投融資合作對接。建立重點民間投資項目庫,按照“成熟一批、推薦一批”的思路,向有關金融機構推薦重點民間投資項目。推動基礎設施產業發展基金盡快落地運行,構建基礎設施“投、融、管、退”良性循環。優化民間投資項目管理流程,搭建民間投資問題反映和解決渠道,多措并舉激發民間投資參與意愿。
六、打造和開放創新應用場景。聚焦應用場景示范,鼓勵民營企業積極參與人工智能應用場景建設。在智能制造、智慧城市、智慧交通、智慧教育、智慧醫療等多個領域加大應用場景開放力度,支持民營企業參與應用場景設計與建設,促進人工智能與其他產業鏈的融合和賦能。依托行業專業機構牽頭組織人工智能企業產業場景應用對接,加快產品產業轉化。
七、推進民營企業“四化”轉型提升。推動民營企業數字化轉型、網絡化協同、智能化改造和綠色化提升,支持遴選確定的“四化”評估診斷服務項目承擔單位為規模以上的民營制造業企業提供“四化”評估診斷服務,符合條件的,按照每個企業“四化”評估診斷項目最高不超過20萬元的標準對遴選確定的“四化”評估診斷服務項目承擔單位進行補助。支持“四化”改造實施,最高按照項目投入總額的30%給予補助。鼓勵“四化”平臺服務廣州中小微企業。
八、支持協會商會服務民營經濟發展。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培育扶持整合一批品牌性協會商會。鼓勵引導協會商會發揮資源鏈接優勢,圍繞產業鏈創新鏈搭建交流平臺,促進資源共享、項目合作。鼓勵協會商會設立人民調解委員會,協調會員企業關系,發揮協商作用。支持協會商會提供培訓、法務、財務、稅務、咨詢等公共服務,提升服務民營經濟能力水平。
九、充分發揮協會商會橋梁紐帶作用。鼓勵支持協會商會加強行業研究、產業規劃、標準制定,為政府部門制定和實施發展規劃、產業政策、管理制度等提供決策服務。鼓勵支持協會商會加強對所屬行業民營企業會員單位規范運作的指導,加強行業自律管理,促進民營企業守法誠信、安全經營。加強市、區兩級政企溝通服務中心建設,探索鎮街商會政企聯絡員網格化聯系服務民營企業體系建設,及時廣泛收集企業問題,助力企業訴求問題及時響應解決。
十、建立民營企業應急援助機制。對于生存發展困難、存在倒閉風險且影響面較廣的民營企業,及時采取措施做好應急援助工作,依法為民營企業正常經營提供人力資源、設施設備、知識產權保護和政策信息等服務,幫助民營企業克服困難、找到出路。
十一、完善市場主體信用修復機制。完善失信行為糾正后的信用修復機制,加強信用修復流程指引,對企業提交的符合修復條件的行政處罰公示信息修復申請,1個工作日內完成市級初審,支持民營企業加快重塑信用形象。針對民營企業等市場主體的失信被執行人信息符合法定屏蔽條件的,及時采取屏蔽措施;相關信息被屏蔽后,因融資、招投標等需要,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出具相關證明材料,依法保障民營企業減負煥新。
十二、建立“無事不擾、有求必應”企業服務工作機制。建立本地優質合規民營企業“白名單”并動態更新,成立市、區兩級工作組,無事不擾、有求必應,對“白名單”內企業合理的政策訴求,予以優先辦理。進一步健全和強化民營企業服務機制,暢通涉企事務受理渠道,提高辦事效率,建立跟蹤督辦回訪和違法懲戒閉環制度。
十三、全面打造親清統一的新型政商關系。堅持“三個區分開來”,制定親清政商關系“正面清單”“負面清單”,完善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制度機制。開展民營經濟政策措施落實情況專項監督,探索建立民營中小微企業直報直查直追機制,嚴肅整治不擔當不作為、官商勾結破壞營商環境的問題。各級各部門要積極主動靠前服務民營企業,依法依規為民營企業解難題、辦實事,防范廉政風險,做到親而有度、清而有為。
十四、推動民營經濟地方立法。堅決依法保護民營企業家合法權益,加快制定出臺廣州市民營經濟促進條例,通過地方性法規為平等保護民營企業、打造公平營商環境提供制度保障,破解制約民營經濟發展的制度障礙,夯實我市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基礎。
十五、對新業態新行業實施包容審慎監管。規范對民營企業的執法行為,依法實施行政執法減免責清單。對直播電商、跨境電商、社交電商等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實行包容審慎監管,根據民營企業的行業屬性、信用情況等落實分類監管要求,優化監管方式。
十六、全力推進積案清理集中攻堅。集中清理一批涉及民營企業或者民營企業家合法權益以及民營企業財產被查封、扣押、凍結久拖不結的案件。充分發揮公安、檢察、法院職能,通過加快辦理一批案件、監督一批案件、解決一批問題,依法幫助民營企業解決實際困難,實現矛盾實質性化解,加強民營企業涉案源頭治理,為民營企業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和法治環境。
十七、建立企業合規免責清單。制定行業性合規指引,鼓勵民營企業大膽創新,探索在清單范圍內,企業由于創新出現的首次不合規在限定時間內整改完畢,依法不予處罰。
十八、實施行政合規和刑事合規成果互認。深化涉案企業合規改革,穩慎推進涉案企業合規改革刑事訴訟全流程適用。檢察機關對完成有效合規整改的涉案企業作出不起訴決定后,依法提出從寬處理的意見建議,可以作為行政機關對企業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重要裁量參考。對于涉案的民營企業,檢察機關視情可以提前介入進行法律監督,防止不當偵查活動影響企業正常經營行為。
十九、加強優秀民營企業選樹宣傳。弘揚企業家精神,定期通過媒體報道、轉載民營企業和企業家優秀案例。支持新聞媒體開展民營經濟公益宣傳,營造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良好社會氛圍。
二十、建立重點民營企業定期激勵機制。每年發布廣州市民營企業成長型新銳和民營企業納稅、科技創新、履行社會責任等相關情況。開展好民營企業服務周活動,持續探索針對優秀民營企業和經營管理者的激勵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