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務院國資委發布《關于做好2022年中央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確2022年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工作要求,做實違規問題線索初核工作,嚴肅查處重大違規問題線索,堅決防止“破窗效應”,深化管理提升建議書推廣運用,健全完善責任追究工作機制。有效應用監督追責信息系統,各中央企業要于6月底前全面建成監督追責信息系統,并與國資委系統完成對接。
????《通知》指出,在國資委的指導推動和引領示范下,建立了全覆蓋的出資人違規責任追究工作體系,切實筑牢國有資產安全防線,以追責促落實、促整改、促發展的監督效能不斷增強,為做強做優做大國有資本和國有企業,促進中央企業依法合規經營和高質量發展提供了堅實保障。但有的中央企業還存在不敢追責、不愿追責、不會追責的“三不”問題,通過責任追究發揮“治已病、防未病”作用還不到位,責任追究隊伍的力量配備和業務能力還有待進一步提升。
????《通知》明確了指導中央企業扎實做好2022年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工作的重點。其中,特別強調要嚴肅查處重大違規問題線索。《通知》要求,各中央企業要著力辦好黨中央、國務院關注和國資委移交的違規問題線索,集中查辦中央企業有關綜合治理專項行動工作中發現的違規問題,加大對境外違規經營投資問題線索的查處力度,堅決防止“破窗效應”。中央企業集團公司要采取直接核查、聯合核查、掛牌督辦等方式,強化對所屬企業違規責任追究工作的督促指導,重點查處明知故犯、屢查屢犯和長期違規等典型問題線索。
????管理提升建議書作為重點反映企業存在的突出違規問題,深入挖掘違規問題背后的制度缺失和管理漏洞,針對性提出強化管理和制度建設意見建議的載體將進一步推廣運用。《通知》要求,2022年,各中央企業將當年辦結的一半以上核查項目形成管理提升建議書。
????《通知》還提出,對離職退休人員違規責任追究,損失認定、責任認定工作規范,以及境外、參股、金融類子企業責任追究工作等開展專題研究,做好相關制度機制儲備。各中央企業要持續加強監督追責信息系統建設,按照國資監管數字化智能化提升的目標要求,于6月底前全面建成監督追責信息系統,并與國資委系統完成對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