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發布《關于開展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兩部門擬在2023—2025年,分三批組織開展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工作。
《通知》明確,兩部門在2023年先選擇30個左右城市開展試點工作,以后年度根據實施情況進一步擴大試點范圍。鼓勵試點城市先行先試,探索支持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的有效模式。兩部門將加大工作統籌力度,對試點工作給予資金支持與工作指導。
《通知》的政策目標是,通過開展城市試點,支持地方政府綜合施策,探索形成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的方法路徑、市場機制和典型模式,梳理一批數字化轉型細分行業,打造一批數字化轉型“小燈塔”企業,培育一批優質的數字化服務商,開發集成一批“小快輕準”(小型化、快速化、輕量化、精準化)的數字化解決方案和產品,通過示范帶動、看樣學樣、復制推廣,引導和推動廣大中小企業加快數字化轉型,全面提升中小企業數字化水平,促進數字經濟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
《通知》明確,將以城市為對象支持中小企業開展數字化轉型,靈活采取多種方式支持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工作。聚焦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中的痛點難點,切實解決中小企業“不愿轉、不敢轉、不會轉”的問題,確保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取得實效。兩部門將加大工作統籌力度,對試點工作給予資金支持與工作指導。
《通知》提出了三方面支持內容:
《通知要求,各試點城市應將制造業關鍵領域的中小企業作為數字化轉型試點的重點方向,重點向通用和專用設備制造、汽車制造、運輸設備制造、醫藥和化學制造、電氣機械和器材制造、計算機和通訊電子等16個行業中小企業傾斜。
《通知》要求,試點城市要選擇處于產業鏈關鍵環節的中小企業作為本次數字化改造的重點對象,特別是要優先將數字化轉型需求迫切、發展潛力巨大、經濟社會效益明顯的中小企業納入改造范圍。
在改造數量上,東、中、西部地區試點城市被改造企業分別不少于500家、400家和300家,且改造完成后其數字化水平應達到二級及以上。
《通知》要求,實施期滿時要實現細分行業規上工業中小企業“應改盡改”、規下工業中小企業“愿改盡改”,即每個細分行業規上工業中小企業數字化水平二級及以上比例應達到90%以上,規下工業中小企業數字化水平二級及以上的比例應實現明顯提升。
《通知》還要求,試點城市要健全政策體系、完善工作機制,出臺針對性強、實用性高、精準有效的配套支持政策,強化人才培訓、金融支持、安全保障等各領域支撐。加強財政、金融政策聯動,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的支持力度。
《通知》明確,中央財政對試點城市給予定額獎勵。其中,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兵團獎補資金總額不超過1.5億元,其他地級市、直轄市所轄區縣獎補資金總額不超過1億元。每個城市試點期兩年,對于首批試點城市,自實施方案批復之日起至2024年12月為實施期第一年,自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為實施期第二年。獎補資金分期撥付。
在資金使用上,《通知》提出,安排不低于80%的獎補資金開展中小企業數字化改造工作,通過支持被改造企業,由其選擇數字化服務商進行數字化改造,可用于與數字化改造相關的軟件、云服務支出,網關、路由等必要的數據采集傳輸設備支出,以及咨詢診斷等服務支出。企業應注重加強改造深度,著重開展生產制造等相關環節的改造。
同時,可安排不高于20%的獎補資金支持四項工作:
校對:廖勝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