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近日發布《支持協調發展稅費優惠政策指引》(下稱《政策指引》)。其中,為加快城鄉融合發展,深入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促進產業結構轉型升級和區域協調發展,國家在支持城鄉住房發展、加快城鄉基礎設施建設、培植城鄉產業核心競爭力等方面出臺了多項稅費優惠政策。
具體來看,涉及易地扶貧搬遷貧困人口有關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符合條件的棚戶區改造支出準予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改造安置住房免征相關印花稅;公租房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稅等。在支持消費提振信心稅費優惠方面,涉及個人銷售住房減免增值稅;個人銷售或購買住房免征印花稅;個人租賃住房免征印花稅;個人出租住房減征增值稅等。
更好釋放稅費政策寬松的信號和導向
《政策指引》包含21條“支持消費提振信心稅費優惠”的政策,其中18條涉及房地產領域。比如目前市場比較關心的內容包括:個人銷售住房減免增值稅、個人轉讓自用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征個人所得稅、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減征契稅、居民換購住房退還個人所得稅等。
“這些領域涉及新房或二手房的買賣內容。相關內容不屬于最新發布的政策,而是過去幾年已經持續落實的政策。”易居研究院研究總監嚴躍進對上海證券報記者表示,此次應該理解為對此類諸多優惠政策進行梳理、總結和再宣傳,更好釋放稅費政策寬松的信號和導向。
在嚴躍進看來,此次《政策指引》系統梳理216項稅費優惠政策,意義重大。各地要客觀科學準確理解此類政策,積極把此類既有政策的效應發揮好,更好地把降低購房和售房成本等工作推進下去,發揮好稅費政策激活住房消費需求的作用。
后續可能還會出臺相關政策
嚴躍進表示,盡管《政策指引》中很多政策屬于既有的政策,但實際過程中,很多購房者對于此類政策的了解程度不深,導致很多政策沒有真正發揮效應。所以將此類政策系統梳理、系統推廣,有助于擴大政策的積極效應。
嚴躍進進一步稱,比如,“換房可退個稅”的表述,其實去年就已經發布和執行了。一些表述如“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減征契稅”,是因為此次文件中梳理的是政策的核心要點和簡要內容,真正適用此類政策的時候,是有條件和約束的。所以此類表述出發點是為了言簡意賅,而不能僵硬去理解本身字面的表述。
針對房地產市場,日前召開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指出,要切實防范化解重點領域風險,適應我國房地產市場供求關系發生重大變化的新形勢,適時調整優化房地產政策。
“類似《政策指引》的政策應該和中央政治局近期精神進行結合,部分政策還有進一步調整優化的空間,部分政策也可以和各地住房刺激政策進行更好結合,總體上有助于進一步刺激住房消費需求。”嚴躍進說。
延續、優化、完善并落實好減稅降費政策
日前召開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明確,要繼續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和穩健的貨幣政策,延續、優化、完善并落實好減稅降費政策。國家稅務總局此前表示,預計今年全年新增減稅降費1.2萬億元,加上繼續實施的留抵退稅政策,預計今年全年可為經營主體減輕稅費負擔超1.8萬億元。
部分房地產稅收優惠政策發布時間和內容如下:
2016年發布《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增值稅。
2006年發布《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住房轉讓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繼續免征個人所得稅。
2016年《關于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 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明確,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
2022年《關于支持居民換購住房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明確,對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現住房出售后1年內在市場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